养猪:母猪秋季饲养管理
一、自然淘汰
若想发挥猪群的最大生产性能,母猪群的年龄和胎次必须保持适当比例。各产次母猪比例要保持稳定,1-8产次母猪的理想比例应大致保持17%、16%、15%、14%、13%、11%、10%和低于4%。对经产母猪进行自然淘汰是猪群保持良好生产性能和遗传改良所必须的,自然淘汰又分为衰老淘汰和计划淘汰。

老板,俺觉俺得还能生几窝,刀下留猪呀。
达到使用年限(4-5年)的母猪,通常已产6-7窝仔的母猪,难以维持正常生产性能的母猪,多出现以下问题:窝产活仔数少(主要是因为死胎数增加),其仔猪大小不均,较弱小仔猪易怕冷,乳房病例较多,身体笨拙,容易压死仔猪等,应予以淘汰。
2、计划淘汰
因生产计划调整、引种、疫病等因素,对母猪群中患病或繁殖能力低下的进行淘汰或处理。

母猪异常淘汰的情况错综复杂,比如:遗传缺陷、产科病、繁殖机能障碍、肢蹄病、营养性疾病等因素。
1、后备母猪不发情
后备母猪中一般情况下有3%-5%的比例经调理后仍不能正常发情,及时予以淘汰。
2、产后母猪不发情
母猪断奶后最多观察18天,激素处理后观察7天。若这些产后母猪至下个发情期仍配不上种,应及时淘汰,因此类母猪产仔率一般低于50%。
3、隐性发情
还有些母猪,因发情症状不明显,阴户红肿不明显、粘液较少,无爬跨行为,观察无发情表现,但母猪却正处在发情期,若不进行查情、试情,极可能导致漏配,对此类母猪,应及时淘汰。
4、屡配不孕
母猪连续配种三次未能配上,每次配种后间隔18~25天后重新发情,及时淘汰此类母猪。
5、超期不产
母猪配种后,不再返情,亦无妊娠迹象,超过预产期亦不分娩,母体无法识别妊娠,处于“假孕”状态,此类母猪应及早确诊并及时淘汰。
6、异食癖
母性连续3胎偏差,仔猪出生后,不能被很好地哺育,有食仔恶癖,应及时淘汰。
7、泌乳力差
泌乳能力连续3胎差,应及时淘汰。
8、低产母猪
产仔数连续3胎低于4头,应及时淘汰。
9、疾病
经过猪场兽医和技术人员综合评定,确认已无饲养价值,及时予以淘汰。
10、肢蹄病
母猪因蹄部疾病或后肢无力,无法承受公猪爬跨和自身重量,无法正常配种,及时淘汰。但如果采用人工授精,则应酌情考虑。